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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代表议新修改的律师法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08年03月14日作者:法制网 徐伟

"新的律师法6月1日就要实施啦,我们律师行业马上就要迎来属于自己的春天!"

  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玲代表站在人民大会堂前,微笑着说。这笑容,不仅仅是为自己高兴,更是为全国13万名律师感到喜悦。

  "律师职业的定性更明确,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会见难问题有所缓解,律师个人执业的门槛有所降低。" 刘玲代表由衷地表示,律师法折射出的光芒让我们欣喜。

  "我们的责任感、荣誉感增强了"


 
律师代表全家福      摄影 法制日报罗荣 

  "律师法的第一个亮点就是增加了关于律师执业法律属性的规定,明确了律师执业的法律定位。" 刘玲代表说。

  1980年实行的律师暂行条例,将律师定性为国家法律工作者;1996年的律师法将律师定性为社会法律工作者。

  "这样的定位,我们都感到不是特别贴合我们的实际情况。" 刘玲代表介绍说,这次新修改的律师法对律师执业作出了明确规定:律师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。

  "法律对我们定位更加准确,同时也提出了较高的职业要求。" 刘玲代表说,新修改的律师法规定"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,维护法律正确实施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。"

  "三个维护增强了我们职业的责任感和荣誉感,提醒每位律师时刻要维护律师的良好形象。" 刘玲代表说。

  "会见权回归,不再担心跑断腿了"

  "律师’自由会见权’终于回归了。"北京鼎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智慧代表告诉记者,这是自己感觉到的最大"亮点"。

  "其实,在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中,对律师的会见权是有规定的,但是实践中,总是难以落实。" 许智慧代表说,想会见一次当事人,没有个十趟八趟的,根本看不到影儿。

  "2007年我办理了一起刑事案件,当事人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关在某地,我的助手先去了两次,办案人员都说没有空。后来我自己又去了五次,办案人员总是以各种理由不安排会见。" 许智慧代表至今回忆起来也很气愤。

  "最后一次去,我在当地呆了五天,每天早上就去办案人员的单位堵他,最后他实在没辙了,才安排我们会见了当事人。" 许智慧代表感慨地说,这次律师法的修改,会见权回归以后,我们不用再担心为会见一次当事人而跑断腿了。

  "执业门槛降低,萝卜青菜各有所爱"

  "新修改的律师法明确规定了个人可以开办律师事务所。"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代表认为,这一变化,无疑是巨大的进步。

 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,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。韩德云认为,将个人办所法律化,可以大大适应满足"老、少、边、穷"等欠发达地区的人们的法律需求。

  在现阶段,我国各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很不平衡,贫困落后地区在全国范围还占相当比重。据了解,在我国中西部地区,目前还有206个县没有一名律师。

  "当地老百姓需要律师的帮助,只能去大中城市请。新修改的律师法规定,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,除了具备基本的条件外,只需要设立人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即可。" 韩德云说, 这样可以更好地促进个人律师事务所在中西部地区扎根,从而更好地服务当地群众。

  事实上,律师执业门槛的下降,必然会促使律师行业的市场划分为两大类,一类是大的律师事务所向更专业化、更规范化的发展,他们的客户群定位大型的企事业以及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,另一类是个人律师事务所在欠发达地区的蓬勃发展,更好地服务于普通老百姓。

  "萝卜青菜各有所爱。" 韩德云代表评价说,无论是大型的企业,还是普通的个人,法律服务的网络都会全方位的覆盖。

  "律师有了更大的舞台"

  对于律师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,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认识也逐步加深。这一点,在新修订的律师法中有了明显的体现。

  新修改的律师法将原律师法中"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,任职期间不得执业。"修改为"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,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。"

  韩德云代表认为,这一修改不仅更加符合律师执业的特性,而且更为律师提供了更宽广的舞台。

  新修改的律师法,亮点频闪,值得期待。然而,三位律师代表对记者表达了同一种愿望:希望今年的6月1日后,新律师法规定的权利能够真正从纸面走进生活。 
 
 

 


原作者: 法制网 徐伟